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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受害者在律师建议下与肇事者达成赔偿协议金额100万并出具谅解书。之后法院第一次判决赔偿90万,并由肇事方全责赔付,但肇事方认为自己买了各种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所以决定起诉保险公司。这之前肇事方本应按照协议分两次第一次先支付70万,但是肇事方解释说保险公司不赔自己没那么多钱,所以只给了50万,并说剩下的保险公司赔完自己会补上,但是按照协议违约条款,如不按时足额赔付将有违约金30万,这个是之前双方都同意的,所以肇事方也就违约了。后来肇事方起诉保险公司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者赔付65万,加上肇事方第一次赔付的50万,一共是115万,比协议的超出了15万,所以肇事方要求退还15万,最多可以给3至5万违约金。但是这个65万是法院明确保险公司因为受害方受到伤害赔给受害者的,所以也不愿意退还。这种情况受害方应该如何是好,请教专业人士解答,拜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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