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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婚前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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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7 11: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盛世繁华
按照以前的婚姻法,夫妻共同生活八年及以上,房车存款股票艺术品赚钱的摊子场子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现在的婚姻法,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只属于个人,它的归属不因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我们应该理解这种律法变化。离婚率那么高,说不准某些人就是借婚姻骗取私财。
保护私有财物,是世界级的,也是近二十年来以及未来的走向。
其次,我们应该顺应这种律法变化。
仅婚房的购买,也应该顺应这种变化。
目前,民间有关婚房购买的一般做法是趁儿女未婚,全款搞定。如此,婚后就不存在婚前财产划分上的争议。
但是,并非所有的父母都能全款。不能全款时,有一种做法,值得一提,因为它一定会引发男女方不必要的互相猜疑、算计。
啥做法?男方出了婚房的首付或部分房贷,结婚时婚房还需要装修,需要小夫妻一块还房贷。
不加名的情况下,男方要女方承担装修的费用。目前,这种安排基本上已经玩不下去啦。都知道装修属于消费,都不傻嘛!
于是男方出装修的钱,尾款也全由男方还,不需要妻子还。即便如此,女方不共有此房的话,也属于侵犯女方利益。
丈夫把收入拿来还房贷,虽然没拿妻子的收入,但实质是在拿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的一切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丈夫的收入还了房贷,小家庭的开支必然过多地压在妻子肩上。
夫妻共同财产投进婚房,妻子却没有产权份额,这是有违公平道义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操作呢?
很简单。
婚前已经完成的房款,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完成的房款(包括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很好确认的。比如房贷的总房款为200万,男方婚前首付加还贷,已经完成100万,那剩下的100万,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男方父母同意由他们完成尾款,不要儿子掏一分钱,也不能打破剩下的100万为共同财产的既定事实。
为何?小夫妻开枝散叶后,双方父母都会帮扶的。换而言之,帮扶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男方父母还房贷,帮扶小夫妻的额度必然下降。而还房贷的钱,流进了丈夫婚前财产的池子里。这同样不公平的。请问,男方父母的帮扶款流进只属于男方的婚房里,女方父母是帮扶呢?还是不帮扶呢?帮扶的利益共同体不存在,女方及其父母能没想法?现在的人,哪个是傻子?
所以,婚前出多少算多少。以结婚为界,尾款无论谁还,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续操作。
计算妻子的份额。比如尾款100万,妻子的份额就是50万,四分之一。四分之一是重点,因为房价是变化的,不能把50万作为最终数据。
假如离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到底婚后还了多少?此刻此房的评估价是多少?按照份额一计算,男方应该返还女方的钱就出来了。
假如婚姻顺利,皆大欢喜。
这样做,可以避免因大钱划分不清晰不公平引发夫妻矛盾。让小夫妻甩开包袱,把精力用在情感维护和小家庭建设上,多好。
继续操作。
份额算出来了,去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共有权证。在共有份额栏内,填写丈夫四分之三,妻子四分之一。
还没结束。
准备好两份婚前协议,就此房的权益划分和其他事宜予以约定,小夫妻俩签名、指印。男女方父母各执一份。
如此处置,可以避开一系列的不必要的相互猜疑、算计。不信,你可以观察这样做的婚姻情况,离婚的少,即便离婚,也不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扯皮拉筋。亲兄弟,明算账。界限不清晰,日后多半生乱。

当然,现在又出现了女方压榨男方父母的情况。具体是:未婚夫的婚前存款不许用在婚房婚车婚礼上,这些钱必须男方父母出。立足小家庭雷男方父母的肥,表面上看是为小家庭,实质是过份自私把男方父母往穷路上逼。
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化解?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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