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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20年5月底来到成都一家公司上班至今。
2022年10月直营店铺关店,11月开始口头让我从一家直营店调至某商场联营店铺,2023年1月份公司领导前几天致电说我的店长补助和工龄工资不在发放给我。说这家店不属于公司,是联营店铺。
我是2020年5月底到公司上班,公司是2020年8月份给我缴纳的五险。前三个月没有给我购买社保。
合同早已到期,公司没有续约合同已3个月左右。合同签的底薪2400。实际是4000。
并且成都疫情期间有一个月扣了五险后实发1300。不符合签合同2400基础扣除五险的金额。店长补助500和工龄工资250没有写入合同。
我有工作打卡这后面一年记录,【以前没有让我们打卡】
有工作大群申请店长福利需要报自己好久到公司来的这个截图
有社保缴纳证明8月份才给缴纳的五险
有跟经理文字以及语音谈到过自己店长补助和工龄工资一共750的截图
有公司老总发放的单子截图工资条
有工作大群汇报业绩的截图
我自己的合同放不在了。这种情况还能劳动仲裁并且得到自己该得到的补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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