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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接案要有底线——三类案件要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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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13: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三年的疫情,各个行业都有问题,刑事辩护领域内卷的也很严重。
由于案源问题,也因为客户支付能力问题,所以不少律师都感叹:今年好难!
于是,或许有人就无原则的接受委托,来者不拒——挖到篮里都是菜。
其实这是不妥当的。


即便再内卷,再缺案件,都应该有所坚持,有自己的原则,坚守住自己的底线。
否则,很有可能不仅没能保护好当事人,连律师自己都搭了进去。
建议有三种案件,最好不要接。
〇一

提出违法要求的,不接。

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提是在合法的范围内。
如果使用非法手段甚至犯罪的手段进行辩护,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对律师工作的一种不尊重。
同时,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达到一些不合法的目的显然对于律师自身也是有伤害的,甚至案件还没办结束,律师已经和委托人也进了看守所。


那就得不偿失。
所以,如果客户要求律师去伪造证据、做伪证、串供或者贿赂办案人员,想以这种方式以实现减轻处罚的目的,这样的客户最好敬而远之。
对于他们的违法要求,作为专业刑辩律师,一定要坚决拒绝。
即便失去这种案件,也无所谓。
〇二

很多不合理要求的,不接。

刑辩律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给当事人解答法律知识,研究案件的卷宗材料、研究法律规定、研究案例。
当然和公检法办案人员沟通,最后的法庭辩论更是份内之事。
而且这些工作才是刑辩律师的真正价值所在。


但是有不少委托人,对于这些重要的事情不管不顾,反而提出了很多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比如:
1.要求律师会见的时候,把委托人也带进去。
2.会见嫌疑人时,拍张照片拿出来。
3.会见嫌疑人的时候,和家属视频聊天。
4.要求律师每两天去看守所会见一次。
5.要求律师把案情披露给媒体。
6.要求律师利用自媒体炒作案件。
7.……
总之,要求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对于这些不合理要求,律师必须如实告知委托人:臣妻做不到,不行,你们就另请高明吧。
〇三

胡乱指挥律师工作的,不接。

有些当事人位高权重,又或者财大气粗,所以,总觉得我花了那么钱请的律师,凡事都得听我的,请的律师不过是我的奴隶罢了。
集中表现为:
1.想什么时间见律师,律师必须在那个时间见他。
2.想谈到什么时候,律师就得陪他谈到什么时候。
3.想让律师什么时间去会见,律师必须听从安排。
如此强势的委托人肯定不太多,但是现实中肯定是有,而且或许也不在少数。
这样的安排,不仅没有考虑到律师工作的特殊性,也根本没有把律师当做律师。
特别是刑辩律师,大多数时间可能都是在看卷宗和去看守所会见,时间并不太固定,不可能随时随地的听从某个人的安排。
如此不尊重律师工作,同样也不太尊重律师的委托人,建议也敬而远之,哪怕律师费给的再高。
律师工作不仅仅是为了钱,还要有点尊严和自由。
一个连尊严都不要的律师,注定得不到客户的尊重,当然也注定不会有优质客户找上门。
有所舍,才有所得。
舍去点律师费,得到一些做律师的尊严。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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