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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某公司工作两个半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现在以公司业绩不好需要裁员的理由单方面把我辞退,并且是发信息告知的(内容:现在业绩太差。在裁员。明天你不用来了哦工资下个月15给你)由于事发突然,我并不能接受就这样被辞退,于是我给老板私信,老板说面谈,但是事后就不回信息也不在公司,于是我发信息给老板表示,单方面辞退员工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老板并不愿意,于是我想到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要求我出示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以及要仲裁的公司基本资料,也就是这时候我才发现,这家公司在钉钉及微信工作群聊都是以某某电商为名,但是在网站及各个平台app都没有搜到能匹配的这家公司,并且两个月的支付宝工资转账来源也是不同的公司,于是在某app,我查了老板及各个股东的名字,发现他们注册了多家公司(包括工资转账来源的公司)但是就是没有钉钉及工作群名的这家公司,于是我怀疑这家公司根本就不存在(钉钉上也是显示该企业未认证)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我有工作证明的公司 我找不到公司资料,有支付宝转账来源的公司,我又不能证明我在这家公司上过班,所以这种情况 我应该怎么办呢 是不是就只能当大冤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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