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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8 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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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作者,2021年11月1日福建省高院出台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案件范围:适用于2021年11月1日(含本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个解释的意思是11月1日后法院受理的案件,举个例子,死者10月1日发生车祸死亡,交警要调查取证,尸检,责任认定一直到10月25日才出来,然后调解,死者家属不同意调解结果,于11月2号到法院起诉肇事者,这个受理时间符合文件内容吧而不是指车祸发生时间[握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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