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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向大女儿出售了房屋并过户,但是小女儿认为自己也占有房屋份额便一直居住不搬。在一审、二审中,小女儿均败诉。随后,大女儿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腾退房屋,虽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女儿,但其均不配合执行工作。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执行局已将房屋强制腾退,并将房屋交接给大姐。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2月,母亲与大女儿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大女儿。母亲过世后,小女儿却对这份合同不认可,将自己的大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小女儿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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