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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和开发公司的一个人产生点冲突,该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就找理由不交房,投诉到住建局,住建局给的答复是协商了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配合交房他们也没有办法。我觉得住建局有点不负责任的态度,然后打了市长热线12345,要求是无论是什么结果,能给我一个书面答复。大概是八九月份打的电话,一直到今天年底给我的答复很强硬,还是上面的答复,称是最终答复,不能再提出异议,并且不给书面答复。
其实之前12345有跟我联系好多次,重复之前的答复,但是我一直要求给我书面答复,12345都是说督促住建局给答复。今天突然就态度特别强硬,说如果还有问题去别的渠道反映。
不知道是这个住建局确实没权管这事,这个书面答复他们不好出,还是就是我质疑的不负责糊弄我。
求明白的大神帮我理理,法律程序我也了解了,如果对方不配合执行的话,可能也会很麻烦,所以我想看看政府方面能不能帮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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